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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校用预录取屡失约 考生利益难保证

2011/7/28 11:26:00 中国114招生网福建站 【 】  

  记者发现,采取签预录取协议提前“圈定”生源,在知名高校尤其是国内顶尖高校中已经成为常见的手段,几乎成为一种“潜规则”。

  浙江大学山东招生组负责人金涛告诉记者,今年浙大在山东招生中首度推行了签订预录取协议的办法,目前,推行这一办法的主要是国内排名在前10名以内的高校。

  在今年6月25日的2011年山东省高考招生咨询会上,就有复旦、浙大、南大、南开、中科大等高校的山东招生人员表态,将与符合条件的考生签订预录取协议。而在今年山东省本科一批一志愿录取中,不少签订预录取协议的高校也在投档满额的情况下追加计划,“履行承诺”。如浙江大学、南京大学等录取线均较投档线有所下调,下调范围在1至2分。

  既然要录取为啥还“爽约”

  有数据显示,全国高考生源在2008年达到历史最高人数1050万后,开始全面下降,最近两年累计下降了200万。在生源下降的大背景下,高校之间的招生大战愈演愈烈。今年,先后出现了复旦和上海交大招生“掐架门”,以及南京大学安徽招生录取的“鸽子门”等,五花八“门”都与预录取操作有关。

  据媒体报道,安徽省6名考生拿到了南京大学的预录取通知,却未被录取。该校招办负责人表示,往年南京大学都会追加一些名额带走预录取的学生,但是今年分数线提高了不少,安徽省情况尤其特殊。学校已经对该省生源追加至30多名,实在是一名学生也没办法再接收。

  高校选择签订预录取协议的对象都是预估线上目标人群,为什么还会出现爽约的情况呢?

  金涛认为,这一方面取决于招生老师的水平,估分要准,毕竟高校可以通过向教育部申请追加计划;而估得相差太多,高校的招生计划也不是没有底,就会存在有考生“掉档”的情况。

  另外,金涛表示,签协议可能被爽约的不仅仅是学生一方,高校也要承担被考生“爽约”的风险,因此实际上每个学校到最后签协议时都会放大一定量,这也在客观上增加了考生的风险。

  预录取也要遵守投档规则

  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认为,预录取是没有法律效力的高校抢生源行为。如果考生的分数达到该校在当地的录取线,没有这一纸协议,学校也必须按规定录取;而如果考生的分数低于该校在当地的录取分数线,按照投档、录取规则,即使有“预录取协议书”,也无法被这所学校录取。

  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金涛也承认,签预录取协议形式本身并不规范,“这个办法不知道是哪个高校先想出来的,我们这样做是被逼无奈。”

  金涛说,“我们对达到一定分数的学生承诺,如果你报考浙江大学,本着诚信的原则,我们就不退档。”然而,金涛越来越发现这一简单的承诺已经不能让考生下定决心报考了。“有的学校有盖着招生办公章的协议书,但我们没有,考生就认为,没有公章就不能相信你们。”

  出了问题,咋就没人管

  既然预录取有着较高风险,为何这一做法还被越来越多高校使用?

  一高校招生部门负责人表示,教育部门对预录取“既没有说允许,也没有说不允许”。

  熊丙奇认为,由于高考政策的复杂性和信息渠道的不畅通,考生和家长在高考志愿填报过程中,往往处于焦虑状态。在这种情况下,出现在他们面前的高校招生老师,就会被视为权威的信息来源。他们容易相信高校招生人员所说的话和所做的“承诺”。

  熊丙奇说,预录取多次被曝光,教育部门却一直没有公开表态,这让考生和家长越来越糊涂,而相关高校或许也觉得这种做法“被默许”,于是进一步大胆推进。对于各高校在招生过程中的任何不规范行为,教育考试部门都必须加以重视,以维护考生的基本权益。

  浙江大学山东招生组负责人金涛也表示,他本人并不认同预录取这种形式。“几所顶尖大学面临的生源,就像一个水池里的鱼,再怎么捞都是那么多。690分和680分的学生差别真那么大吗?其实没有。这个想通了,你就不会为了那一两分去抢去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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