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高职(专科)招生录取工作中,投档录取后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招生院校将进行“征求志愿”。凡符合填报征求志愿条件的考生,可通过上海招考热线网站(网址www.shmeea.com.cn)填报本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和专业(上海大学、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等2所招生院校理科限151分及以上填报,详见征求志愿缺额计划表中的各校备注栏)。具体办法如下。
一、征求志愿条件
非艺术类考生的语数外三门成绩总分须达到全市划定的填报非艺术类征求志愿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文科136,理科130),且未被招生院校录取;艺术类考生的语数外三门成绩总分须达到艺术类征求志愿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文科111,理科106),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合格,且未被招生院校录取。
二、征求志愿时间
高职(专科)征求志愿时间为2012年8月10日13时至8月11日13时。
征求志愿前,考生可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站查询是否被录取。缺额招生计划的院校和专业将会公布在“上海招考热线”网站以供考生查阅,考生也可到各区县高招办索取“缺额招生计划的院校和专业一览表”。
三、注意事项
1.高职(专科)非艺术类征求志愿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
考生填报院校数不限,每所院校最多填报3个专业。
2.艺术类院校(专业)的录取在非艺术类院校(专业)的录取之前进行。艺术类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
艺术类考生的语数外三门成绩总分达到填报非艺术类院校(专业)征求志愿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可以填报艺术类院校(专业),也可同时兼报非艺术类院校(专业)。
3.考生在填报征求志愿时,宜先拟一份志愿草稿,内容包括本人的考生查询码、密码和所要填报的高校代码及名称、专业代码及名称(按志愿顺序)等,以保证准确、顺利地填报志愿。
4.考生进入“征求志愿网上填报系统”须输入考生查询码和密码。
考生查询码在准考证的正面,由1位字母和7位数字组成,登录密码为考生本人身份证最后六位数字(不含字母)。
5.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网上填报最后一次成功提交的结果为最终志愿。
考生填报或修改征求志愿后,应退出系统重新登录查看确认自己所填报的征求志愿,以免由于填报不成功而错过机会。
6.填报时限终止时,填报系统将及时关闭,不再接受考生填报征求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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