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北京市教委下发通知,要求各市属高校采取措施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对入学交通费有困难的特困生,学校将为其提供全额或部分补助。另外,因“7·21”特大自然灾害造成家庭困难的学生,可持村(居委会)和乡镇出具的证明,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北京市教委要求,各市属高校要采取多种形式向每一名新生宣传国家资助政策,在向新生发放录取通知书时,必须一并寄送《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务必做到人手一册。新生入学报到时,各校在报到现场将一律设立专门的“绿色通道”区域,保证所有提出申请且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都能通过“绿色通道”入学。
北京市教委特别要求,各市属高校要尽早开展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的排查、认定工作,为入学交通费有困难的新生提供全额或部分补助,帮助他们按时到校报到。为此,可从学校专项资助经费中提出一定比例,用于解决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一次性从家庭所在地到被录取院校之间的交通费及入学后短期生活费用。
对于因“7·21”特大自然灾害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无论是在京外高校就读还是被京外高校录取,如需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只要持有村(居委会)和乡镇出具的证明,所在区县教委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要给予积极办理。据了解,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不需要抵押和担保。
即日起到9月15日,北京市教委开通高校学生资助工作热线电话83551285,接受社会对高校入学资助政策的咨询和投诉。
版权所有 © 北京网库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福建114招生网 –福建招生考试信息网,福建高考政策,福建高校推荐,福建自考成考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胜古中路1号蓝宝商务大厦402 邮编:100029
电话:010-80788512 传真:010-80788512
ICP备案号:京ICP备12024748号 技术支持:中国网库[
3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