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2013年高考报名将在11月25开始。按照规定,考生原则上在户口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报名。在公办学校就读的应届考生,其常住户口与就读学校不在同一设区市的(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跨设区市招收的学生除外),确需在就读学校所在设区市报名的,须由常住户口所在设区市学籍管理部门出具同意证明,方可报名。在民办学校就读的应届考生,可在学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报名。社会考生因特殊情况确需跨市报名的,须由借读地设区市招生考试机构与考生户籍地设区市招生考试机构协商同意后可以在借读地报名。市内跨县是否可以借考,由各设区市招生考试机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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