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自主招生高职院校增至26所
2014年起招生对象只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
自主招生的高职院校大扩容。记者近日从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获悉,2013年,江苏不参加高考、可以自己单独招生的高职院校从15所扩容到26所。
为促进江苏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江苏省从2007年起试点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参加高职院校单独招生的考生不需要参加高考,只需要参加高职院校组织的文化考试和面试。
2013年,江苏省试点单独招生的高职院校将从今年的15所扩容到26所。试点院校可对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科目进行联合测试,也可自行组织文化测试。首次参加试点的院校一律参加语文、数学、外语的联合测试。
试点院校的招生对象应主要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含符合普通高考录取条件的其他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首次试点院校的招生只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进行。2014年起,所有试点院校的招生对象全部为普通高中毕业生。
已参加2013年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均可报考。普通高中毕业生的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成绩须达到4C1合格(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七门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等级中D级不得超过三门,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未参加普通高考报名或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不符合报考院校要求的考生,须于高职单招报名工作开始前,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招办办理高考补报名或相关必修科目测试补报名手续。
据介绍,使用语文、数学、外语科目联合测试成绩作为录取依据的院校,报名时间为2013年1月15-20日。每位考生只可报考1所院校。联合测试以及院校自行组织的文化测试均安排在2013年3月18日进行。2013年4月10日前,院校发布文化测试成绩。达到报考院校成绩要求的考生,由院校进行技能考核或面试。2013年4月25日前,院校公布拟录取名单。被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其他任何形式的录取。
版权所有 © 北京网库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福建114招生网 –福建招生考试信息网,福建高考政策,福建高校推荐,福建自考成考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胜古中路1号蓝宝商务大厦402 邮编:100029
电话:010-80788512 传真:010-80788512
ICP备案号:京ICP备12024748号 技术支持:中国网库[
31.00586]